上海户口申请,居转户办理最全攻略来了!作为落户上海最常见的方式,居转户办理程序、材料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重点。自2019年8月1日上海“一网通班”系统的开放,给居转户的办理也到来了不少的新变化,简化了不少的流程手续。
下面沪客网针对上海居转户的办理,汇总申请条件、材料清单、申请流程、迁户流程等信息。如果你准备或者正在进行上海居转户的办理,请及时收藏!

一、上海居转户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与上海城镇社会保险7年。
3、持证期间,在上海缴纳所得税,没有违规违法的情况发生。
4、在上海被聘担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备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并且专业与工种相对应。
备注(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可以无职称):
(1)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超过上海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或连续3年计税薪酬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以不受专业技术职务与职业资格等级的约束。
(2)按个人在上海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连续三年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连续3年聘用上海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以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约束。
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注:用职称、2倍申请,7年时间的社保基数、个税都需高于一定标准。
持有上海居住证且符合以下任意条件之一,优先办理上海常住户口
1、在上海作出突出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被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对口的,不受持证与参与社会保险年限的束缚。
2、在上海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至5年。
3.科创人才(可缩短居住证年限要求)
(1)创业人才
①取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须经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备案,下同)首轮创业投资额2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与参与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至5年。
②取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与参与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至3年。
(2)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①在上海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连续从事技术转移与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1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大于等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②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2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
(3)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连续2年担任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2年。
(4) 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
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4、 临港新片区
符合一定工作年限并承诺落户上海后继续在新片区工作2年以上的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
符合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的用人单位的核心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
一般在办理上海居转户被拒原因包括职称地点不对、生育违法、简历造假、社保缴纳基数不足、0税单、婚姻问题、单位的征信问题、个人诚信问题等等,这些都会造成无法通过初审。
重点来了!随着2016年国家放开二胎政策后,部分省市陆续在引才落户等方面进行了相应调整。国家生育政策调整不等同于取消计划生育政策。
上海市现行的人才引进各梯度政策(含居住证积分、居转户和直接落户)均将计划生育作为考察的条件之一。在积分落户上,违反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基本都会被否掉.
二、上海居转户材料清单
上海居转户“一网通办”要求:除一些特殊说明外,所有申请材料必须先上传原件!网上受理通过后,由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原件至现场提交书面材料,核对原件。
注:持证人员和单位应当书面承诺,所提供证明材料的是真实的,严禁弄虚作假或者伪造。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或伪造,即取消其再申请的资格,并记入社会征信系统;对骗取上海常住户口的,第一时间注销其本市常住户口,如果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申请人材料
1、《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表格系统生成,用人单位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申请报告需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或户籍证明)
3、户籍所在地和本市居住地乡镇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计划生育证明。【2016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二孩及以上的需提供再生育准生证、再生育审批表。】
4、劳动(聘用)合同(派遣用工另需提供派遣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单位《派遣协议》、《岗位协议书》) 【无需上传,现场提交】
5、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包括:
(1)未婚:无需提供材料。
(2)已婚:结婚证盖章页及信息页。
(3)离异:离婚证盖章页及信息页、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4)再婚:结婚证盖章页及信息页离婚证盖章页及信息页、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5)丧偶:丧偶相关证明【如户口注销信息页】。
6、本市落户证明材料,包括:
(1)自有产权房:申请人或配偶在沪不动产权证地址信息页(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地址信息页)。
(2)直系亲属产权房:直系亲属在沪不动产权证地址信息页(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地址信息页)、直系亲属的同意落户证明【需注明与申请落户人的关系】。
(3)单位集体户:单位集体户口簿地址信息页(或户籍证明)。
(4)如均无上述落户情况的,可按公安相关规定先申请挂靠社区公共户。
7、提供本市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2019年1月之前的纳税证明免于提供】
8、其他材料
(1)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权的单位需提供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复印材料等。
(2)企业非法人单位(分公司)的,提供用人单位上年度在沪缴纳增值税税单和其他在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无需上传,现场提交】
(3)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除以上证明材料外需进一步补充说明的材料】。

(二)家属材料
1.配偶随迁的,提供:
配偶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或户籍证明)。
户籍所在地和本市居住地乡镇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计划生育证明。
劳动(聘用)合同(派遣用工另需提供派遣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单位《派遣协议》、《岗位协议书》) 【无需上传,现场提交】
配偶工作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提供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复印材料。
配偶承诺与授权【与主申请人共同签署】
提供本市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2019年1月之前的纳税证明免于提供】
配偶不随迁的,提供:配偶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或户籍证明)
2.子女随迁的,提供:
(1)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2)子女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或户籍证明)
(3)满16周岁及以上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提供学籍证明、在读证明。
子女不随迁的,提供:子女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或户籍证明)
3.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除以上证明材料外需进一步补充说明的材料】
(三)与依据的申报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
1.(中、高级)职称条件申报的材料:
通过考试、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评审表及聘任证书;【专业岗位的另需提供资格证书,如:教师提供教师资格证,医师提供医师资格证(含执业注册证)等】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或以聘代评的相关材料应及时归入人事档案。】
2.职业资格(技师、高级技师)条件申报的材料:
本市核发的(或外省市核发且通过本市考核复评的)国家二级以上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
3.奖励条件申报的材料:
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或个人荣誉证书。
【省部级奖项及个人荣誉等相关材料应及时归入人事档案。】
4.在本市直接投资条件申报的材料:
股东证明(工商机读证明和企业验资报告)
单位企业纳税完税凭证或聘用本市员工人数
投资人的完税凭证
5.符合《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实施更加开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第四条款的企业家另需提供材料:【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联核】
股东证明(工商机读证明和企业验资报告)
投资协议
资金到位且持续投资满1年的证明
覆盖创业投资资金投资期的劳动合同
6.符合《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实施更加开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第五条款的企业家另需提供材料:【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联核】
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备案证明
最近3年的技术合同(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认定登记)
技术合同完成70%及以上的证明(合同交易往来发票和第三方佣金服务发票)等
7.符合《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实施更加开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第六条款的企业家另需提供材料:【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联核】
股东证明(工商机读证明和企业验资报告)
申请人在创业投资领域从业经历及时间的证明。
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除以上证明材料外需进一步补充说明的材料】
三、上海居转户政策支持文件一览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2)12号)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沪人社力发(2009)23号)
3.关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沪人社力发(2011)2号)
4. 关于印发《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沪人社力发〔2015〕41号)
5. 关于延长《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伤保险储备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等5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沪人社法〔2017〕295号)
6. 关于延长《关于印发<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沪人社法〔2017〕409号)
四、上海居转户申请流程

审批完成之后,会进行通过名单公示。如果你名列其中,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即可,整一个流程流程就是如此。
五、上海居转户迁户流程
1、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公示通过,本人持身份证到拟落户地所属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注意上海居转户老系统是单位人事或本人带好申请人身份证原件至申请区人才服务中心领取落户相关材料。
而通过“一网通办”新系统提交的上海居转户申请,不需要至人才中心领取落户材料,申请人关注微信公众号“上海公安人口管理”,依次进入“便民服务”-“落户审批查询”查询准迁信息,查到后可至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后续手续。若5个工作日后,未查到准迁信息的可向原受理人才中心反映。
2、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及其它相关材料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落户“社区公共户”的,按公安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迁沪人员及其家属为农业户口的,按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政策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六、上海居转户办理地点

全文看下来,上海“7年居转户”并不是绝对的,只要符合一定的标准,对于居住的年限是可以相应缩短的;“一网通办”系统确实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如遇到上海户口申请相关问题,欢迎前来咨询!